塑膠環保新規定2018年最新消息
塑膠環保新規定:
1.《環境保護稅法》
2018年1月1日起,我國《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根據條款,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營者收繳環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即《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作為污染大員的塑料及相關行業在廢氣、廢水和固體廢物上都有著醒目的身影。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和改善我國生態環境,減少污染,有關塑料企業可以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也可以按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建立設施和場所處理或儲存應稅污染物。
2.“禁廢令”
2017年7月,國務院發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球范圍掀起巨浪。首先,有利于進一步增加國內塑料原料的需求。如若廢塑料進口被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原料需求將會轉移至PP、PE、PVC等新料上。其次,有利于國內廢塑料再生利用率大幅提升。目前國內廢塑料回收利用率在30%左右,雖然較前期有所提升,但增長緩慢。而且遠遠低于日、德等發達國家。而且再生塑料業在過去幾年內,受政策影響,廠家檢修轉換的比例較大,整個行業經過重新洗牌和調整。目前行業內企業規模化提升,從業人員素質也有較大提高。受“禁廢令”刺激,未來幾年過我再生塑料行業或能有較快發展。
如若禁止進口的生活來源廢塑料政策全面落地,塑料原料或將成為最大受益者,更為當前較為火爆的塑料原料市場增加更大動力。
進口端的縮窄沖擊著廢塑企業的利潤,為發展企業未來,企業要理性看待相關事宜,認清國家對進口廢料的態度,積極拓寬國內原料來源渠道,或者轉型其他行業;聯手同行企業和有關部門,合作建立健全我國回收體系;創新產業回收模式,拓寬衍生產品;升級回收再利用技術和設備。
資訊來源于塑料掛鉤網